港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处置

法律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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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h 25, 2025

本行在港亚控股有限公司(股份代号:1723)(「该公司」)控股股东出售其控股权的交易,以及新投资者根据香港《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》就收购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而提出的强制性无条件现金全面要约(「该要约」)的交易中,分别向控股股东及受要约的该公司提供法律意见。有关交易亦涉及该公司建议向新投资者发行可转换票据。该要约已于2025年3月14日顺利结束。

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于香港从事预付产品(如SIM卡和增值券)的批发和零售业务,并有意于要约结束后探索与加密货币和区块链项目相关的投资机会。

本行擅长处理公开并购中复杂的法律和监管问题,同时能与其他专业团队保持紧密合作,并迅速响应监管机构的要求,对于是次交易能在紧迫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发挥了关键作用。继我们在2018年成功协助该公司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后,本行很高兴能够再次协助尊贵客户在开启发展的新篇章之际,实现另一个重要里程碑。本行致力为客户提供策略指导和坚定不移的支持,全力协助客户把握未来的机遇和应对挑战。



本行负责团队由合伙人萧文豪律师领导,并由黎天麟高级律师、庄卓男律师、马卓怡律师,以及见习律师梁子聪先生和梁晴小姐协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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